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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2

【天宝伏妖录|狼鹿】冷暖自知·上

      [平行世界里,陆许与莫日根相伴长大的好梦。]

       大鲜卑山下,辽阔的玛格斯草原正迎来她的雨季,此时正是水草丰茂之时。
       一望无垠的苍翠平原上,时而点缀着三三两两的白色羊群,有如青绸上散落的珍珠。
       守护这片草原的神乃是狼王同鹿王——苍狼守护白昼,白鹿守护黑夜。

       莫日根作为苍狼之力的继承者,出身自室韦王族,而承载了白鹿之力的陆许生自祁连山下的一个小村庄。两人自十岁起离开家中,在苍狼白鹿的冥冥羁绊中顺利寻得彼此,自此与红尘保持起不远不近的距离,住入由信仰二者的子民们筑起的古老圣殿中。此圣殿建在玛格斯孤峰之顶,寻常凡人难以踏足之地。而以草原的辽阔,两人在草原腹地四处驰骋亦难遇见人,倒也是自在。
     
       入夜后,室韦大大小小的部落在一年一启的神坛上燃起火,明亮的火光在草原上交相辉映。信奉图腾的少数民族以这种自传说时代延续下来的仪式祈请守护他们的神灵赐赠福泽。
       莫日根和陆许坐在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夜风很是温和地拂来,四周的水草随风摇曳起来,他们两人注视着远处繁星簇拥着的银河,静静听了会儿祈愿。小陆许百无聊赖,于是一动念挪到莫日根的身后,四肢并用挂在了他背上。莫日根自小就擅长骑马射箭,随着骨骼的抽长已呈现出可靠的肌肉轮廓。十二岁的陆许虽还是小小一只,却已经显露出属于少年的灵动与狡黠,他不怀好意地在莫日根耳边吹了几口气,一边挪动两下以维持着他八爪鱼般的姿势。莫日根索性化作苍狼,颈间的软毛登时扑了陆许一脸。幼体苍狼体型远不及成体,陆许忍不住拿手揉了揉苍狼的颈子,感受到了柔软触感下有力的脉搏。
       苍狼慢慢地迈开步子,在草原上慢悠悠地跑起来,祈愿追着他俩,散发着淡淡的白光,苍狼身后似是拖着一条明亮的彗尾。
     
       一年一度的仪式结束后,人们纷纷回去睡下。陆许在苍狼背上翻了个身,头枕着苍狼的脑袋,额角处长出发着光的鹿角,双目轻敛,双手做塔尖状,轻轻推向夜空。白鹿的梦境之力化作一道悠然冷光,与银河擦肩,雪落般洒满了整个玛格斯草原。
       陆许轻声道:“入睡罢,今夜做个好梦。”
       他略带稚嫩的脸庞带着某种庄肃的意味,流露出佛意。
    
       在漫天清冷白光的笼罩下,苍狼尽管看不见此刻的陆许,却仿佛能瞧见那沉静的少年眉眼,便是无由来心间怦然一动,那阵轻轻的悸动又借由苍狼白鹿之羁绊送至陆许心中。仲夏的夜风送递来草原夜间好闻的香气,将一人一狼包裹其中,竟像是饮下了一杯新酿的葡萄美酒。

       苍狼背脊轻拱,陆许被轻轻抛起,在空中又翻了个面,落入已变成人身的莫日根怀里。草生得很高,两人便隐在草间。莫日根手揽住陆许的腰,陆许懒洋洋地伸手抱住莫日根的脖子,双腿自然地搁在莫日根身体两侧,同他交换了一个轻吻。
       两人静静抱了一会儿,陆许先起身,顺手拉了莫日根一把。乘着月色,陆许变作白鹿,载着莫日根回到圣殿。
     
       陆许与莫日根俱未成年,于圣殿中分居狼王殿与鹿王殿。殿外充斥着孤峰上苍雪的冰寒,而殿内的寒冷被苍狼之力所驱逐,冬暖夏凉,正是适宜居住。

       只是这般自由的日子对少年来说还是寂寞了些。
       某一日,小陆许正在湖边洗衣,听得身后响动一回头,竟是看到莫日根赶了一群羊来。
       陆许觉得养一只莫日根已是辛苦,见得这群羊登时嘴角抽搐:“……你这是做什么,养了留着吃么?”
       莫日根赶它们到陆许身边,无所谓道:“无聊么,陪咱俩玩。”
       陆许身为鹿王,小绵羊只觉待在他身边很是舒服,于是迈着小蹄子到他脚边蹭来蹭去。陆许被软乎乎的小羊群蹭得舒服,心蓦地塌下一块。他情不自禁变作白鹿,矮下身子,任羊群将它团团围住。莫日根这下淡定不能,醋坛碎了一罐,化作苍狼在羊群里左拱右拱以示狼威。然而这群天赋异禀的羊胆大包天,竟是不怕狼王。苍狼被羊嫌弃地挤到一边,狼威顿时扫地。白鹿变回陆许,对着苍狼无情地嘲笑起来,笑得眼尾泛红。苍狼于是弃羊群不管,嗷呜一声将陆许扑倒在地,小心地收起尖爪,用肉垫子在陆许身上揉来揉去。小绵羊们跟着跑过来,看着滚作一团的两人似是疑惑。
       “咩?”
       “咩!”
       羊群大概是觉得有趣,竟然围了个大白圈,迈开欢乐的小蹄子,伴着极有节奏的咩咩声自娱自乐起来。场面朝着诡异的方向失控——
       陆许在羊叫声中边笑边喘,被揉得浑身发软,奈这大狼不得。陆许双腿勾住狼身,似是求饶示好,实则趁着苍狼微撤力空当腰间用力一拧,将苍狼压在身下。苍狼一朝轻敌,却并不慌张,仗着力气大,复又要将陆许压下。陆许怎不知这大狼的脑筋,旋即抽身,速度奇快,一闪身跳出羊圈与苍狼拉开距离。苍狼迅速跃起,追着去闹他。陆许身形极快,羊群没有看清,此刻见着苍狼眼皮子底下突然冲出了包围圈,并不知这大狼为何突然发疯,见这番闹腾,于是干脆眼不见为净地埋头啃起草来。
       朝阳洒在朝露上,折射出七彩的霞光,雾气已经散了,只听得一声鹰唳响空遏云。

       又过去几载,两人已抽条出挺拔少年的骨架,莫日根长势惊人,并肩站着,陆许竟是只到他肩膀。较之莫日根,陆许更有少年的纤细感。他皮肤白皙,腰细腿细,又生的好看,莫日根有时看着看着突然就要狼性大发,然而成年礼未及,他们还是得分居两殿。
       不过这个年龄的男孩,多多少少都带着点倒霉孩子的特质——总喜欢故意做点什么倒霉事,见喜欢的人生自己气的样子那叫一个心花怒放。只是陆许毕竟不是女孩,并不那么好哄。莫日根也不是寻常倒霉孩子,竟是喜欢陆许这种反抗激烈的。
       一开始莫日根时而犯混闹他,陆许气不过,两人便要扭打一场。最后这种披着打情骂俏外壳的松筋动骨已是演变成了每日必然上演的戏码。
     
       陆许的头发已经生得很长,平时来亦都是自己打理。莫日根一日提出要为陆许梳头,陆许挣扎了一会儿也就答应了他,只道真是稀奇。
       陆许坐在大石头上,将自己的脑袋不甚放心地交给了莫日根,任他在身后捣捣鼓鼓。莫日根拿着把牛角梳,本就是习武之人不擅此类,手下尽可能轻柔,也是怕扯得他疼。
       陆许坐得脖子酸,嫌这大狼笨手笨脚磨磨叽叽。莫日根道一声好了,陆许呼出口气,虽是累,心里倒也是开心的。他踱步到湖边去看,这一看,竟是看到莫日根给他梳了个新妇发髻。他额间跳动起小青筋来,回头喝道:
      “莫日根——!”
       果然这大狼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厮嘴角还带着笑!有什么好笑的!
       陆许跃上莫日根的背脊,双腿使力将自己固定好,而后——
       陆许双手揪着莫日根的耳朵,学着苍狼示威“嗷呜——!”
       莫日根便知这回陆许并没有真的生气,却也有心哄哄他,想着学声白鹿鸣声。电光火石间竟是想不起。一来鹿王没有用鸣声抒发情感的特殊爱好,二来莫日根从来没找过野鹿勾三搭四,这时只见他一只羊儿子正在不远处悠闲啃草。
       莫日根刹时福至心灵:“……咩?”
       话音落,陆许忍不住笑出声,低头咬了下他耳朵。
       莫日根背着他,突然跑了起来,像是要私奔去天涯海角。陆许忙勾紧莫日根的脖子和腰。随着跑动,莫日根初次实践的手生之作不堪颠簸,簪子脱落下来,陆许一头长发随风飞扬。
       他瞥见暖橘的朝霞笼罩了莫日根的侧脸,不禁侧头,只觉此时此刻无比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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